2021-05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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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正「企業小頭家貸款要點」部分規定,並自即日起生效
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辦理企業小頭家貸款適用於依法辦理公司、有限合夥、商業或稅籍登記,雇用員工10人以下之營利事業,提供週轉性支出最高新臺幣500萬貸款額度,資本性支出依個案情形調整,最高以不超過計畫經費之八成為原則。
本貸款利息自民國110年5月7日起,修正「企業小頭家貸款要點」部分規定;本次修正係為降低一般事業成本負擔,貸款利率依各項保證條件調降百分之零點五;另新創事業、傳承創新事業、受災事業之貸款利率均併同調降百分之零點五,爰修正本要點第八點至第十一點。
申請條件 依法辦理公司、有限合夥、商業或稅籍登記,僱用員工人數十人以下之營利事業。
主辦單位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
聯絡人 馬上辦服務中心
聯絡電話 0800-056-476
E-mail service@smeg.org.tw
執行單位 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
聯絡電話 0800-089-9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