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-04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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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職業災害管理及保險規畫實務】講習班
一、課程目的:
鑒於我國目前之勞動環境已經與過往不同,加以近年來過勞死議題不斷延燒,而工安事件頻傳,勞工安全衛生法於去年完成修法。新修訂之職業安全衛生法預計於今年七月施行,其適用範圍將由現行670萬人擴大至1067萬人,包含勞工、自營作業者及其他受工作場所負責人指揮或監督從事勞動人員,如受雇律師、醫師、會計師、從事勞動之志工或職訓機構學員等,若因違反相關規範而造成職業災害,罰則將遠高於過去,同時亦易落入動則上千萬之過失賠償的訴訟糾紛與財務黑洞,故企業管理者應透過事前預防管理、事中的風險抑制及事後的經濟性風險轉移方式來做好職業災害管理,包含預防、補償、賠償、撫卹、補助、重建等法律責任與相關事宜妥為因應。
二、課程大綱:
1.五種不同職業災害法源之說明
2.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後的影響
3.職災勞工或工作者之權益主張
4.職災勞工給假方式與契約處理
5.雇主或事業單位的義務與責任
6.事業單位與承攬人之連帶責任
7.重大職災通報與停工善後處理
8.近期法院判決案例之實務解析
9.職業災害之勞資爭議處理程序
10.正確之商業保險規劃管理措施
11.工作規則管理辦法之相關配套
12.職業災害勞工之重建架構介紹
13.勞動部勞動條件檢查重點方向
三、主 講 人:張國鼎顧問(曾在台電、中區國稅局、台灣人壽、南山人壽、永春不動產等各單位授課或輔導、理論與實務兼具資深老師)
四、時 間:103年04月22 日(星期二) 上午09:00-12:00 下午01:00~5:00
五、指導單位:臺中市政府
六、主辦單位:臺中市工商發展投資策進會、臺中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
七、地 點:本會講習教室 (本會地址:臺中市三民路1段158號8樓)
八、名 額:60名(以繳費先後順序排定,額滿為止)
九、代 辦 費:每名新台幣700元整。(抬頭請開立:臺中市工商發展投資策進會)
十、報名方式:請將代辦費以現金袋、匯票或即期支票連同報名表於03/14前逕至或郵寄至本會
(地址:403臺中市三民路1段158號8樓)。
十一、參加對象:企業負責人、財務、人資、廠務、勞安相關主管及人員
* 備註:
1. 請攜帶計算機
2.備有講義、文具、便當。
3.本活動係熱門課程,報名後如不克參加請務必來電告知, 以避免資源浪費。
4.請於活動上午8時45分逕至本會辦理報到。